朗誦,是把文字作品轉化為有聲語言的創作活動。它是一門有聲藝術,沒有音樂旋律來幫助,沒有造型、燈光、布景來烘托。朗誦賦予字句以充實的內容;賦予內容以真實的感情;將朗誦的作品變成自己心中的話,告訴給聽眾。朗誦不是不分內容地拔高嗓門大聲說話,矯揉造作地拿腔拿調,虛假空洞、沒有真實情感內容的“啊”“哦”聲。 朗誦是一種比較精細、高級的有聲語言藝術。朗誦者必須具備一定的文學修養, 要能分析欣賞各種體裁的文學作品;必須具備一定的語言修養,要熟練掌握標準發音和發聲技巧,要善于正確地運用語調語氣,具備一定的舞臺表演藝術的修養,要敢于在大庭廣眾之中說話,要能正確地發音,有自然的表情;必須具備一定的政治思想修養、社會知識修養。朗誦藝術各方面修養的綜合體現,缺少哪一方面的修養都不可能成為一個合格的朗誦者。
要通過朗誦將作品變成“心中的話”,就要對作品有深刻的理解、體驗:理解作者的心理,體驗作者的感情,讓這些感受在朗誦者自己心中引起共鳴。用響亮有力的聲音,結合各種語言手段來完善地表達作品思想感情。
朗誦不僅可以提高閱讀能力,增強藝術鑒賞。正確的朗誦有感染力、號召力、煽動力,比別的藝術更直接地面對聽眾。
朗誦,是一種技巧,是一種技術,更是一種藝術。